小編請到「歪思哥」替本文寫專欄 , 以下交給「歪思哥」囉!

 



[新聞] 為護孕妻打死賊!勇夫「防衛過當」判有罪(2016)

     如果你不看下面一堆字的話,針對這則新聞,我的結論就是『防衛過當』!

     眾多鄉民支持:大家講遇到歹徒慌亂,那會顧及過當?
     我認為:要尊重專業─ 至少你要有(被)勒暈經驗,再來講此事

      當初事件剛發生後,社會與論是把他當英雄的氛圍,因此在記者訪問他時候,他自己說有練柔道,而在鏡頭前面show的技巧是有練過的,只是他的勒頸技術不好,但看的出來他會勒,歹徒沒力暈過去,很容易分辨,除非你精神狀態超病態,不然不會殺紅眼,我認為他是蓄意的!

     勒頸情況:
    ─ 動脈壓迫,暫時暈眩
    ─ 身體完全攤軟掉,暈死過去
    ─ 忘了是休克還是什麼壞死
    ─ 死亡

      普通人看到身體癱軟就慌了,下意識知道要放了,我第一次看人暈過去,就知道要放手了,更何況勒了那麼多分鐘,一般勒的好5秒左右,可以讓他暈攤過去

      重點是,大家講遇到歹徒慌亂,那會顧及過當,但是講的人他們又不懂勒頸,懂勒頸的又很少把人勒暈,自然不懂人暈掉是什麼情形,暈了你會知道,他就跟死了一樣攤在那,你就算荒了,你還可以做其他事,像是綑綁或是擒拿壓制,只有蓄意才故意給他死

重點:
1 它暈了攤在那邊,連普通人又腎上腺素高漲情況 下,都知道要放手了,你繼續勒根本故意

2. 如果情勢無法顧及是否適當,可能無過當問題,但是那個情勢,單用勒頸技術來看,是可以顧及是否適當,因為他癱瘓的很明顯,連你腎上腺素高漲都能知道輕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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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林北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